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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业务资费标准

一、网络使用费

开户费 计费方式 网络使用费 通信费
实时制 3.00元/小时(0.05元/分钟) 0.02元/分钟
包月制 30元/30小时,超出后1.50元/小时
包月制 50元/50小时,超过后1.00元/小时
包月制 20元不限时(未开通宽带的住宅用户)
169上网卡 1.00元/小时(面值30元、50元)
直通车 3.60元/小时

注:
1、以每月的21日0时至次月的20日24时为一个计费月。
2、如要求更改包月类型,在当月的21日至次月20日期间办理。次月网络使用费按新申请的包月类型计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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